一、温馨提示:
您好,欢迎您就海淀区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政务公开类事项来信。我们受理您的来信后将尽快回复您。如遇复杂疑难问题或需要多部门协作解决的问题,处理时限会适当延长,请您理解。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建议您先在“信件检索”中搜索您要了解的事项关键字词,是否有您想了解咨询的信息,以避免您重复查询产生额外的等待时间。
二、不受理范围:
请您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
(一)超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事项;
(二)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三)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发起重复诉求的事项;
(七)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八)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的事项。
三、以下诉求和问题,请您通过相应渠道反映并获得帮助:
(一)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类事项,请您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热线;
(二)涉及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以及已进入信访渠道办理的事项,请您按照法定途径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事项,请您按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或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12348。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您在提交的问题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
(二)您的信件办结答复后,欢迎您对信件处理结果进行反馈评价,发表您对信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
(三)为了方便信件的处理及查询,请您写信时将标题栏填写完整,使标题能反映出问题的概况,并在内容栏内详细描述您所反映的事项。
(四)为使更多网民得到承办单位及时有效的服务,提高承办单位工作效率,您每日可提交诉求数最多为5次,重复提交内容按一次交办和回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