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4-11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与区卫生健康委进行核实,答复如下: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的通知(京人口发〔2005〕17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需在子女十八周岁以内。如果因当事人保管不慎或其他原因造成《光荣证》丢失、毁损,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可以按规定重新办理《光荣证》;子女超过十八周岁的,可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或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有效证明,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感谢您对海淀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