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3-10-31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咨询有关养老服务”问题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与海淀区民政局进行核实,答复如下:
一、海淀区目前在执行的居家养老政策主要有以下3项。
1.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该文件可从北京市民政局网上查询到),一是对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补贴。(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3)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二是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三是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用于养老服务消费特别是生活照料护理服务。(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2.根据《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该文件可从北京市民政局网上查询到),对于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可享受不超过180元的基本养老服务(巡视探访、理发、养老顾问、呼叫服务)。
3.根据海淀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该文件可从海淀区政府网上查询到),对于海淀区户籍、且在海淀区实际居家生活的以下范围的老年人,可享受对应标准的服务补贴。一是残疾等级为1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和等级为1-2级的智力残疾老年人、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补贴600元额度的居家养老服务,实际服务费用低于600元额度的,按照实际服务费用补贴。二是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轻度或中度失能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轻度或中度失能60-64周岁残疾等级为2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和等级为3级的智力残疾老年人,按照申请人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50%给予服务补贴,且轻度失能每月最高补贴500元、中度失能每月最高补贴900元。申请人申请服务补贴时未支付个人应缴费用的,不予支付服务补贴。三是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自理的80周岁及以上独居、空巢、孤寡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每月补贴300元额度的居家养老服务,实际服务费用低于300元额度的,按照实际服务费用补贴。四是已享受护理补贴待遇的因公(工)致残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不再享受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补贴。已享受北京市失能护理补贴200、400元标准的残疾老年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补贴相应计减。五是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及其他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与家庭照护床位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海淀区政府对于无子女、行动不便老人养老问题具体解决办法
首先您可以按照以上政策标准,看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内服务;其次目前我区已建有60家养老院和养老照料中心,117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还有157个养老助餐点,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您接受的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您如果需要帮助,可随时联系我们或您居住地的街镇、社区居委会。
欢迎您随时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的地址: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办公中心;邮编:100097;电话:88862745。感谢您对海淀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